就說不要明面打地政司
就說不要明面打地政司
筆者:蘊蘀
2021/08/19

最後修正:2021/8/19下午 09:20:49_修正者:蘊蘀
序、
  蘊蘀是個乖巧的孩子,她從來沒有因為入定而被捕快請去衙門睡覺過,也沒因為誤傷他人而被抓入獄過。
  對,她就是一個完全沒有去衙門蹲過的孩子。

一、
  這天,蘊蘀在運小鏢結束後途經將軍城時,看到了地政司正拿著一袋金錢等著交給官府的人,她一時財迷心竅便直接運氣搶劫了地政司。
  「怎麼這麼少錢啊...…連吃個小芋頭都不夠。」蘊蘀一邊咕噥一邊把錢收進自己的錢袋,看了一眼被熊掌巴頭而倒在地上的地政司,就轉身走回市集了。

二、
  回到市集後與眾人寒暄幾句後不久,蘊蘀就接到前往悅霖的官鏢,便押著鏢車風塵僕僕地趕往目的地。
  「大膽狂徒!還不速速就擒──」她回頭一看,一位捕快拿著追緝令、正以飛快的速度朝她接近。「等等,官府的動作啥時變這麼快了!?」蘊蘀連忙將蘊心對準捕快的穴道射出,沒想到卻劃破了捕快的錢袋,四十二塊錢從口袋掉落在地。

三、
  捕快與她面面相覷。

四、
  突然蘊蘀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撿起了地上的四十二塊並打死了在旁圍觀的土匪押著鏢車往著悅霖的方向跑去。
  徒留傻在原地的捕快一人。

五、
  當蘊蘀氣喘吁吁的回到市集時,連喝一口水的時間都沒有,就看到一群捕快朝著自己策馬而來,那場面堪比三次怵目驚心的山賊群連續地跑進市集也不為過。
  她歎了口氣,拿出蘊心、帶著熊熊一一制服捕快們。「大…大膽刁民…目無法紀…」捕頭斷斷續續地說出這句話後,便吐血斷氣身亡了。

六、
  站在一旁的市集眾人看著這一幕的發生,笑望在旁驚呼,大聲詢問蘊蘀這是怎麼回事。
  雪寒凜淡定地問道:「妳這樣,等等罪名變成攻擊捕快,還可以繳錢抵罪嗎?」他輕聲笑著。
  「不知道!」蘊蘀輕快地答道:「反正等等我躲起來他們就找不到我了。」

  「至少讓我等到我哥過來幫我蹲鑰匙ODO!!!」

七、
  直至午時,躲在市集角落的蘊蘀看見了柳芯正要踏進市集,她衝出來並揮手大喊:「柳芯姐姐!!!我跟妳說我……」這聲動靜引出了在一旁伺機已久的捕快們,不到半柱香的時間連續來了三波捕快想要抓蘊蘀入大牢,但全都讓她以靈巧的輕功躲過。
  柳芯站在原地傻眼了三秒,隨即用見過大風大浪口吻說道:「妳還是先別上來好了。」

八、
  蘊蘀被柳芯姐姐的話打擊到了……!
  她桑心的走出市集。

九、
  在市集外躲躲藏藏的蘊蘀終於熬到了申時──熾心御風會出現在市集的時間!他後腳才剛踏進市集,蘊蘀前腳就跟了上來。
  「哥!!!!!幫我打鑰匙!!!」隨即她就被熾心御風拎了起來。
  「妳今天又做了什麼好事?」
  「我今天搶劫了地政司又打死了一個捕快。」
  「然後早上我在運官鏢的時候啊,有一個捕快來追我,我不小心搶到了四十二塊!」
  「捕快身上怎麼有錢?不是應該沒有錢嗎?」
  「我不知道!反正我拿到了錢錢!」
  「那妳搶地政司搶到了多少?」
  「不知道,但是連吃小芋頭都不夠!」

十、
  「地政司是小氣鬼。」蘊蘀如此的說道。

十一、
  最後蘊蘀還是被抓去了衙門。
  她的牢房對面關著浪心殞,蘊蘀就這樣和隔著兩個欄杆的浪心殞說了今天的她搶劫地政司和打死捕快的經過。
  蘊蘀正在賣力講故事時,她的獄卒拿著一盤超級噁心的食物過來給她吃。她望著獄卒,哭喪著臉接過那盤食物,鼓起勇氣舀了一匙打算吞下去時,浪心殞正好對獄卒使出【浪劍天涯】……

十二、
  獄卒倒下了。
  還掉了蘊蘀牢房的鑰匙。

十三、
  「欸?」蘊蘀愣了一下,隨即反應過來,撿起飛到她腳邊的鑰匙,雀躍地打開牢門。「謝謝浪浪!!!」
  「這就是第一次打獄卒就上手嗎?」坐在牢裡的浪心殞一臉矇,不可置信地看著自己打暈獄卒的手。「那……我勒?」他指著自己,可憐巴巴的望著站在牢外、剛進牢裡不到半刻就重獲自由的蘊蘀。
  「感謝浪浪,讚嘆浪浪!!!」
  「你加油自己蹲吧!我要去練功了哇哈哈!」她伸手拍拍還在牢裡浪心殞的肩膀,然後就頭也不回地走出衙門,開心地奔向臨湘。

十四、
  當蘊蘀到臨湘時,正巧碰上練功回來、坐在大石頭上休息的熾心御風,他手中的水瓶掉落在地。
  「妳是誰!?」他站起來抓住蘊蘀的肩膀。「我妹妹不是還在衙門裡面嗎?」
  「浪浪幫我打到鑰匙了!他超棒的!」蘊蘀滿臉都是笑容。
  「今天好好玩。哥我們去市集蹲鏢啦!」她牽起熾心御風的手,拉著他一起走去市集。

後記:
第一次寫,麻煩大家鞭小力一點(抱頭)



就說不要明面打地政司討論區

打賞1000貨幣給作者

打賞10贈品點給作者

原作者或刊登者進行修正

本篇野史文章_就說不要明面打地政司_角色:授權同意簽署

本篇野史文章若將來本站發行出版成冊,需尊重其中角色創作之玩家意願而發行,以避免日後著作財產權之爭議。

參與本篇故事內容之角色,您可以在此進行簽屬"我願意此角色名稱無條件於本文章給江湖網站於任何商業行為使用"

這些商業行為包含:發行、重製、改版而印製或發行之平面出版品或翻譯其他語文版本、影視、遊戲、動畫、漫畫、實體商品、周邊產品等等任何商業行為之著作財產權都為江湖網站所有。

當本站獲得本篇所參與涉及之角色同意後,日後若有充分價值與其必要性皆成熟時將會與原作者聯繫討論簽屬出版合約事宜。

若同意上述之商業用途條文,請輸入=>我願意此角色名稱無條件於本文章給江湖網站於任何商業行為使用


本篇野史文章_就說不要明面打地政司_已同意簽署之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