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蛋事件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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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蛋事件簿 筆者:銘望 2025/03/26 最後修正:2025/3/26下午 01:47:16_修正者:銘望 |
江湖十大神探席次是隨時變動的排行榜,事件簿中所記錄的席次皆為案件審理當時、或審理結束後之席次。
為保護當事人,事件簿中除非是以「」標注的人名外,所有提及人名皆為化名,如:稻花香、雷公嘴等等。
兩個不同的犯人,其化名可能相同。
【第一案 稻花香的傳家寶劍】
稻花香那天心血來潮,多喝了幾口酒,才會與鄭公子起了爭執。她氣急敗壞的離開長風茶館,回家取劍。
其實稻花香只是想要嚇嚇鄭公子而已。
不過就在她拿著傳家寶劍,在醉仙樓的包廂裡拿著劍指著鄭公子的時候,鄭公子已經死了!稻花香馬上就酒醒了,她馬上就拋下劍查看鄭公子的傷勢。
當她確認可憐的鄭公子已經再也無法呼吸時,失魂落魄的來到衙門自首,稻花香想,一定是她醉酒時殺死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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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衙門。
神探•首席「李櫻」的證詞如下:
妳透過與鄭公子的吵架來企圖營造妳不曾在醉仙樓出現過的不在場證明,但事實是妳是吵完架後,立刻到醉仙樓犯案,妳也承認了劍在妳手中,身上攜帶的紅織帶也掉了。
神探•第七席「銘望」的證詞如下:
根據仵作所提供的資料,鄭公子並沒有明顯的外傷。
親愛的朋友,我可以為她擔保,稻花香絕不會是有意傷人之人。
此案由「李櫻」做結,結論如下:
鄭公子太膽小了,在稻花香於醉仙樓包廂內找到他前已經死亡,稻花香當庭無罪釋放。
但稻花香在醉仙樓內舞劍、嚇到其他酒客是不可否認的事實,應賠償醉仙樓當晚損失,至此結案。
【蒸蛋日常其一 雷公嘴與魚竿】
「好了吧?雷公嘴。我相信你是無罪的。不如我們來聊聊釣魚,消磨時間?」
「釣、釣魚?對不起,我不會釣魚,魚竿是我偷的,我認罪。」
「欸,我以為這件案子是在審有人用魚竿打架...
「不過沒關係,關他什麼案件呢!只要有認罪的話,案件報酬都會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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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櫻__於 2025/3/28上午 09:23:22 簽屬同意